bbc新闻,蒂芬妮·特布尔悉尼报道
一名在澳大利亚引发轩然大波的气候抗议者被判入狱,她的判决在上诉中被推翻。
去年4月,“紫罗兰”迪安娜·可可因在悉尼海港大桥上阻塞车道而被判15个月监禁。
支持者认为,这一决定是不成比例的,是该国更广泛镇压抗议活动的一部分。
周三,一名法官驳回了这一判决,称其基于警方提供的虚假信息。
可可和其他三人去年举行了抗议活动,以引起人们对气候紧急情况的关注。她和其他人把租来的卡车停在桥的一条车道上,然后爬上桥顶,点燃了照明弹。
她是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新法律被起诉的,该法律对在关键基础设施(如公路、铁路、隧道和桥梁)上抗议的人施加了更严厉的惩罚。
其他州也出台了类似的法律。
气候活动人士入狱引发澳大利亚争议新南威尔士州警方认为,抗议活动造成了巨大的不便,并在前往紧急情况的途中诱骗了护理人员——他们已经撤回了这一说法。
可可承认违反了交通法规,点燃了照明弹,并不服从警察的命令继续前进。
去年12月,法官艾莉森·霍金斯宣判她时表示,32岁的她“自私的情绪化行为”让“整个城市都遭受了痛苦”,并反复引用了这一说法——当时警方仍然认为这是事实——抗议活动阻挡了一辆救护车。
她还拒绝在可可上诉期间保释她——这一决定在这位活动人士入狱近两周后被推翻。
在决定她的上诉时,马克·威廉姆斯法官质疑了警方对可可破坏程度的断言,并否认了可可“对社区构成危险”的说法。
他裁定,她是在“虚假事实基础上”被监禁的,撤销了判决,而是判处12个月的良好行为保释金。
Coco现在表示她将向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寻求赔偿。
威廉姆斯法官还减轻了与可可一起参加抗议活动的阿兰·拉塞尔·格洛弗的刑期。
该案件引起了联合国和平集会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谴责,他说他对可可的判决感到“震惊”。
“和平抗议者永远不应该被定罪或监禁,”Clément Voule在12月表示。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辩称,这项立法对保护人们的“生活方式”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