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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大学教授打赢年龄歧视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2-28 16:10  浏览次数:0

牛津大学雇佣法庭发现,牛津大学强迫学者退休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已经68岁了。

因为大学的退休政策,向大学提出索赔的4名教授失去了工作。

然而,就业法庭发现,根据《平等法》,大学强制退休年龄是不合理的。

法庭发现,该政策“意味着个人达到特定年龄就会被解雇。”

“从表面上看,这是就业领域可能出现的最极端的歧视影响,”它表示。

原告包括Philip Candelas,数学物理的前Rouse Ball主席;前国际关系教授邓肯·斯奈德尔(Duncan Snidal);据《泰晤士报高等教育》报道,赛德商学院前教授本特·弗莱布jerg和继续教育系前发展主管尼古拉斯·菲尔德-约翰逊。

据教育新闻网站报道,这些学生表示,他们在职业生涯的巅峰时期被解雇了,当时他们仍有很多东西可以为学校做出贡献,而成为名誉教授或类似职位的选择“与他们以前的工作无法相提并论”。

牛津大学正在审查法庭的裁决,并可能提出上诉。

这所大学的退休政策被称为“雇主法定退休年龄”(EJRA),在英国取消默认退休年龄后,于2011年首次推出。

从那时起,英国雇主就无法强迫员工退休,除非他们有客观的理由。

该政策的目标之一是促进“平等和多样性,并指出新招募的员工比现有劳动力的组成更多样化,特别是在年龄较大的群体中。”

然而,仲裁庭发现,政策对促进平等和多样性的贡献“非常有限”。

“职工难以合法退休”

牛津大学还发现,该政策旨在制造职位空缺。然而,法庭发现,该大学没有试图衡量该政策对创造空缺的影响。

Doyle Clayto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教育主管西蒙•亨索恩(Simon Henthorn)表示:“根据我们的经验,雇主很难让员工合法退休。在这件事上确实是这样,我们很高兴就业法庭做出了有利于教授们的裁决。”

剑桥大学和圣安德鲁斯大学都有类似的退休政策,这可能会受到法庭调查结果的威胁。

根据牛津大学现有的退休政策,学者们在68岁时可以申请延长工作年限,但前提是他们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包括在大多数情况下放弃现有的职位,并能够全额支付继续工作的费用。

该大学此前曾受到年龄歧视的指控。

2020年,原子和激光物理的前负责人保罗·伊沃特教授成功地赢得了对大学的歧视索赔,因为他的年龄迫使他离开。他获得了3万英镑的赔偿金,并被该大学重新聘用。

然而,他没能让法庭下令牛津大学废除退休政策。在当年的另一个案例中,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St John 's College at Oxford)的研究员、著名莎士比亚学者约翰·皮奇教授(John Pitcher)在他的歧视申诉中败诉,他说自己在67岁时被不公平地赶出学院,给更年轻、种族更多样化的学者让路。就业法庭裁定解雇他是公平的。

牛津大学的一位发言人说:“牛津大学已经收到了法庭的裁决。

“我们目前正在审查细节,并考虑我们的下一步行动,包括上诉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