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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透明度的人起诉西澳“立法特权”豁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4-12 15:40  浏览次数:0

奥林匹亚——周一,开放政府的倡导者起诉华盛顿州,因为该州立法者试图用一种不属于州法律的理由来保护记录不让公众看到。

立法者一直在拒绝和修改公共记录请求,声称“立法特权”,他们说,根据州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他们可以保留一些记录。

华盛顿开放政府联盟(Washington Coalition on Open Government)和曾在华盛顿2021年选区重新划分委员会工作的开放政府倡导者杰米·尼克松(Jamie Nixon)周二在瑟斯顿县提起诉讼,指控立法机构未能披露公共记录违反了州法律。

该诉讼寻求一项法院命令,宣布“立法特权”不是允许保留公共记录的豁免。

尼克松说:“各级政府的透明度至关重要,这样人们才能确切地了解他们的钱是如何花的,谁在花,以什么方式花。”“这是我们的钱。这是我们的政府。我们选择的员工认为他们不必向老板展示他们的工作,这种想法限制了选民在投票箱中做出明智决定的能力。”

这是数十年来促使立法机关遵守《州公共记录法》的最新一次努力。立法机关多年来一直声称,它不受这项已有50年历史的选民通过的法律的约束,允许立法者保留保密的电子邮件、日历和其他文件,而其他公共机构长期以来不得不披露这些文件。

州最高法院于2019年裁定,立法机关必须遵守《公共记录法》,但立法者此后使用其他手段避免披露一些文件。

新的诉讼指控称,华盛顿州通过其立法机构,“对公共记录法提出了一项不存在的豁免”,“没有提供充分的描述来证明扣留记录或修改其内容是合理的”。

“没有这样的立法特权,”开放政府联盟(Coalition on Open Government)在宣布诉讼时写道。“隐藏没有适当豁免的公共记录违反了州公共记录法。”

1月初,麦克拉奇透露,一些立法者援引“立法特权”来隐瞒某些记录,称根据州宪法,他们有权将这些记录隐藏在公众视线之外。

立法机关援引了《华盛顿宪法》第二条第17款,该条款全文如下:“立法机关成员在任何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均不对辩论中的言论负责。”

该诉讼称,这种隐瞒公共记录的理由是“武断和反复无常的”,对这种豁免可以达到的程度没有限制。

州议员长期以来一直声称他们不受公共信息披露法的约束。2017年,一个新闻媒体联盟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电子邮件等立法记录。两年后,华盛顿最高法院裁定,立法者及其办公室必须遵守州公共记录法。

虽然诉讼只将华盛顿州列为被告,但它一再指责众议院议长劳里·金金斯隐瞒公共记录,并试图“私下行使她的立法权”。

它声称,塔科马州民主党人金金斯“利用她的权威地位”让其他人“控制和限制公众的知情权”。该诉讼称,金金斯通过隐瞒可能招致批评的公共记录而个人受益。

诉讼称,金金斯告诉记者,她认为自己从未使用过“立法特权”豁免,即使在7天前,尼克松收到的记录上有金金斯的名字,其中有20到30项立法特权的修订。

金金斯发言人珍·沃尔德雷夫(Jen Waldref)表示,金金斯不对未决诉讼发表评论,但“欢迎法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