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堡:
政府批准了私营企业安装液化石油气(LPG)空气混合厂的新政策指导方针。
根据新规,私营机构可根据商业考虑,自由设立液化石油气空气混合厂,但须在符合监管机构、石油和天然气监管局(Ogra)的许可和运营要求的情况下,承担成本和责任。
2016年液化石油气(生产和分销)政策中提到的供应优先或专用将不适用于私营部门开发的空气混合厂。
但是,空气混合厂可能有权按Ogra不时通知的生产者价格批量购买液化石油气。由私营部门开发和经营的空气混合厂的关税将取消管制。
空气混合工厂许可证的地位将与液化石油气储存、灌装和分销工厂许可证相同,并且它们也有权根据现行贸易政策和任何其他适用的政策/法律/规则或联邦政府的指示/指令进口液化石油气。
根据指引,空气混合厂持牌人不会禁止消费者/供应商改用由任何第三方供应的替代燃料(无论是管道天然气、石油气气瓶、另一空气混合厂、虚拟液化天然气管道等)。
持牌人将在每月10日之前通知消费者每月的资费,并向Ogra提交资费详情。
监管机构须确保空气混合厂持牌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在该混合厂供应燃料的地区销售石油气气瓶。
与天然气行业一样,Ogra将负责解决有关液化石油气分配管网及其家庭计量的投诉。
石油部门表示:“作为液化石油气行业的监管机构,建议Ogra遵守政策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