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周二试图知道,为什么议会没有讨论审查议长的行为,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两个不好的例子就应该改变规则。
资深律师Kapil Sibal在代表马哈拉施特拉邦的Uddhav Thackeray团体进行辩论时,对议长的宪法办公室提出了质疑。
由首席大法官D Y Chandrachud主持的五人法官席告诉他,“第一位(前任)议长无视立法规则,提前两天通知取消资格请愿....这是每个人的行为方式。”
“有两个选择,要么你揭穿议长的权威,要么.....在一个民主国家,你重视机构的办公室……诋毁包括议长办公室在内的宪法办公室是无济于事的。”
对此,西巴尔表示,法院似乎对议长的宪法办公室很有信心,但如果他们解除了这一职务。
“当你说议长必须决定取消资格的请愿时,你也有信心....这并不取决于议长是谁,”法官们回应道。
法官席还包括法官M R Shah, Krishna Murari, Hima Kohli和P S Narasimha,他们告诉Sibal,“立法者,议员们决定根据附表10任命议长为法庭,这是议员们的决定。因此,法院只是对其进行解释。”
Sibal引用了最高法院2022年6月27日的裁决,该法院通过延长对取消资格通知的回应时间,给予信德派临时救济。后来,在6月29日,它批准了州长要求的地板测试。
“一方面,如果议长支持你,你会说这是宪法授权。有什么问题吗?看看演讲者的行为方式。对我们来说,只要宪法法院的判决存在,我们就会遵循议长就是法庭的事实。”
法官进一步补充说,根据附表10,发言人是主持官员,并说:“我们不会改变决定,就我们而言,这是最终决定。”
西巴尔按照这个逻辑回答说,6月27日的命令不可能通过,这就是导致我们今天的样子的原因。
对此,法官席询问了一两个发言者是否误入歧途,法院是否倾向于揭穿所规定的整个程序和附表10。
“另一个问题,每次在法庭上提出这个问题。我们想问你,议员们在议会中提出过多少次这样的问题,说让我们修改宪法吧。”
有关此事的听证会仍未得出结论,将于周三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