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吗?一个妻子起诉她的丈夫年龄歧视,因为他为了一个“年轻”的情人离开了她。这其实不是一个笑话,而是周末发生的一个小故事:一位英国会计师在丈夫与另一个女人结婚11年后,愤怒地将丈夫告上法庭。丈夫的哈顿花园珠宝公司也因此裁掉了她。
然而,这里有一个妙语:60岁的年轻情人埃莉诺·贝尔森确信她的丈夫蒂姆离开了她,结果发现他已经63岁了。这一定很伤人。但贝尔森女士确实赢得了不公平解雇的索赔,现在正在等待公司的赔偿。除此之外,也许她可以安慰自己,她的故事——尤其是标题:“离婚妻子起诉年龄歧视”——已经播下了一种想法,可能会在未来几十年改变“被遗弃”妻子的游戏规则。
忘记职业方面:想象一下,如果你可以起诉你的丈夫,仅仅因为他为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离开了你?毫无疑问,比起你干瘪疲惫的老妻子,你更喜欢二三十岁时紧绷的、没有皱纹的皮肤和睁大的眼睛,这是一种年龄歧视。如果——我强调一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吸引力下降,这不应该是我们的错。当然了,我们有权得到某种补偿。
好莱坞会欣然接受“年龄歧视婚前协议”的想法。他们可能已经在那里待了几十年了。毕竟,“肥胖条款”是一件事(比如“只要你的体重不超过5公斤,我就会爱你、尊重你、服从你”),一些名人甚至规定了每增加一磅体重,他们的配偶就应该支付多少钱。因为爱情和经济常识并不一定是相互排斥的。
其他不同寻常的婚前协议条款还包括,女性按孩子获得报酬(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根据我曾经采访过的一位洛杉矶律师的说法,婚前协议中规定,如果你要离开,你有义务帮助你的配偶找到一个与你在身体和精神上同样美丽或更美丽的新丈夫或妻子。
但除了我们刚刚设计的那个,可能是我最喜欢的——完全无法执行的——婚前协议条款,它要求出轨的丈夫每次出轨都要交一大笔钱。足以冷却任何男人的热情,也足以让一些妻子把自己的丈夫推向离自己最近的、充满活力的20岁女孩。